不知道这个本子是谁写的,怎地如此的精彩!无论胡金铨的关山难渡还是徐克的大漠孤烟,哪怕是杨佩佩的言情古装也都是一样。只要周淮安(萧少之)款款的往楼梯下一走,大铛头横着眼角往那里一扫,金镶玉(店掌柜)挥起抹布两面一笑,这张力就出来了。
说到张力,来自于三方势力的相互牵制,表面的平衡摇摇欲坠,牵一发而动千钧,随时都可能崩塌。好像高手比拼内力,已是不死不休的死局,可这一发究竟由谁牵动,却迟迟没有结果。除了张力,便是厚重。人人背后都有故事,三方势力各非铁板一块,就是每个人前后的思路也都不同。
周淮安原只当到了客栈便是出关的通途,从此与莫言带着忠良之后逃出升天。哪知道天不作美,阻于客栈,更被番子堵个正着。由是一切计划作废,花钱请来的“义士”出现不稳迹象,莫言那里的深情款款也让人承受得颇为沉重。逼得没法,只好找金镶玉借秘道。不巧红鸾星动,犯了烂桃花,虽说原是借力打力,可是面对飞蛾扑火般的金镶玉,周淮安焉能没有一丝的迷乱。
大铛头贾廷是我全片最爱的角色,简单总结,可概括为“职业人的烦恼”。上司曹少卿的目标到底是周淮安还是两个孩子,没有明说,要靠自己体会;手下陆小川等又雄心勃勃,随时想趁机上位;好不容易找到了目标,却发现点子扎手,环境又诡异。计划好了以拖待变,坐等援军,可是对手蠢蠢欲动,眼见得就要失控。说不得,吃了这口公家饭,只好水里来火里去,断送老命一条。
金镶玉原是成功的职业经理人。三方势力,唯有她这里人心不乱,一切唯其马首是瞻。先有地利,更有人和,稳稳的占有不败之地。谁知道三十老娘倒绷孩儿,遇到帅哥把心给乱了。要知金老板此前也不是三贞九烈的性子,更何况迎来送往阅人亦多,遇到的不是肥羊就是浅尝一口的蜜糖,漫漫风沙和两脚羊的板油早把心给蒙了。这次却不知怎地,把心开一小口,其中淌出的流沙就止不住。得罪了强人,由他;折损了伙计,由他;店也守不住了……也由他。千辛万苦委屈求全得来的一切,瞬间都不在乎,情字上头,走了不归路。
至于结局,反而不重要了。积了这么久的柴,这把火中少死几个人也说不过去。说到了底,每个人曾经最在乎的,都失去了。东厂一方,全军覆没,除了命,丢得还有使命和权势。周淮安方只剩两个孩子,却丢了莫言和将来的梦。金镶玉丢了伙计丢了店,丢掉了所有的努力和过去。
事到如今,还说什么?剩下什么,就是什么吧。
曾经去过一个边陲小城,清晨下的火车,整个视野都是灰蒙蒙的,灰色的站台,灰色的土楼,还有压得人透不过气的阴天,冷不防还有位朝族的大妈头顶个灰罐子从你身边经过,连牵的狗都是灰的。出站口外围了好几层的人,齐刷刷的脑袋朝里面翘首期盼,无数双手在头顶上冲着你挥舞,我不得不多次回过头去,以确定身后没跟着某个大牌的高丽歌星。
打车不兄弟?坐我车走吧。
上哪?我车马上就走,坐我的。
刚出站就有几位大哥围上了我,热情得让我相信如果稍有迟疑就会被人夺走手里的包,当然这几个还算汉语标准的,还有位身材矮小的朝族汉子一刻不停地朝我叽里哇啦地不知说些什么,那神气的发音使我有足够理由相信这不算是汉族人的地盘。好不容易冲出了的哥的包围圈,却发觉又陷入了一片中年妇女的埋伏当中。客气的漫不经心踱到你眼前,轻描淡写地问上句,住店不?眼睛都不瞅你,问完就径直踱去你身后了,我想世上如有专司住店的神仙大抵如此。不客气的斩钉截铁地拦住你的去路,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你,住店吧兄弟,干净便宜。要是你还不动心,她马上就呲着牙会心一笑,压低声音补上一句,有小丫头。说完就走,仿佛等着你返身找她。就在这样的一群灰袄妇女中,我瞧见一个穿粉色衣服的,不戴绵帽,长发飘舞,年纪不轻但颇有几分姿色,她不乱转也不和人搭话,只站在四处奔忙的妇女中间冲着我暧昧地笑,在那么一刻我真的心驰荡漾起来,仅仅是一念之间的工夫,我已经走出了车站,流入到浩浩荡荡的人潮当中。
几天后,同样在那个边陲小城,我接到个家乡朋友的电话,说是朋友,不过是在一块儿喝过几次酒,玩过几次宿醉和游戏的玩伴,直接就问我晚上有没有安排,不如去新开的酒吧找几个妞子喝个痛快,我告诉他我在外地,离他说的那家酒吧上千里,他一听倒是来了兴致,问我当地有没有上好的货色,如果有他立马杀过来,我知道他在扯蛋,就顺着这蛋扯下去,说有啊,双飞加三十,三飞才一百,比车票都便宜,也不知怎么扯着扯着就犯了恶心,话跟扯着肠子一样往外冒,临了听见他说,那么盖,你是不是都不打算回来了。
挂了电话我往窗外看,这个城市好象永远都没有晴天,印象里没见过几次太阳,几个闲人在楼下的台阶上坐着,隔着玻璃看不透亮。与自己居住的城市不同,那里的日头总是很毒,太阳底下的人们总是中暑一般在时间里扑腾,忙着上班,忙着应酬,忙着做各种事情以备别人问起时说正在忙着,脸上永远带着省会人民特有的面瘫。
我想,我是真的像书里人物那样犯傻,我想假如我真就不回去了呢,就在这个小城的站台随便搭上一列能开到更远地方的火车,揣上本书,戴上耳机像装逼侠那样永远离开我生活的范围,看看远处到底是什么模样,最好再在某个村子认识上个朝鲜姑娘,或者更远点俄罗斯妞也不错,然后重新起个名字,叫郑在镐什么的,就这么永远走了,再也不回来了。真要这样的话,有些人可能会很高兴,比如我老婆单位有几个觊觎她美貌的孬种,这回可开心了,当然有人也会悲伤,比如说我妈,她就得再领养个小孩打发时间了,还有我老婆,我想她是很爱我的,除了我的脚臭和吹口哨的怪癖,最悲伤的还当属我的电脑和游戏机,从今以后就再也没人使唤他们了。
我就这样想了一会,当然只是想想,否则你们就不会看见现在这篇东西,而我,可能就正在某个穷乡僻壤的收容所里等待被遣返,脸上一定干净不了。事实上我很快就从那个小城收拾好东西回家了,到车站时比剪票时间还提前了一小时,可惜没再见到那个有姿色的粉衣大婶。我想说的是其实我是一个孬种,没勇气把想象里的事情付诸实施,我舍不得丢掉自己拥有的一切,这里有我喜欢的,其中也包括那些我很不喜欢的东西,比如脚趾盖和电话机,除此之外,如果我想要什么新东西,那也一定是在保留原有的基础上,就像在麦当劳里你恰好点了一只又大又难吃的新式汉堡,你却对他们说,嗯,这些还不错,那么再给我来点别的什么……
好吧,这又是一篇跟电影没什么关系的影评,其实在那个边陲小城的时候,我是说有那么一小会儿,那里可能会成为我的新龙门客栈,怎么说呢,就是让我可以走过它迎接全新的生活,告别家乡,告别过去,与身后那些穷追不舍的没鸡巴的男人,我是说赵公公钱公公什么的彻底来上个了断,像那个外国人楚门一样穿过隧道游过海水,打开罩在他头顶几十年的外壳上的那道门,可是我放弃了,没有什么挣扎更没什么天人交战,就那样自然而然地背包回了家,可能我就是这样一个没种而闷骚的人,可能我的神经只禁得起在别人为我设定好的那个小圈子里折腾,更可能的是我永远也成为不了楚门(TUREMAN),只是我时常会想起那个遥远的边陲小城,那位粉衣大婶,想起差一点,或者差了十万八千里,她竟成了我的金镶玉。
胡氏[龙门客栈]与徐氏[新龙门客栈]前后相距25载,胡金铨与徐克两位创作者的差异及25年间所纳的时代变迁,予龙门客栈的不仅是文人传统的消弭及侠义精神的弱化,亦是美学上的天翻地覆。
侠影山水间VS大漠孤烟直
[龙门客栈]为胡金铨赴台湾地区后的首作,离开[玉堂春]、[大地儿女]、[大醉侠]于邵氏片场内的人工造景,宝岛的山川河流终让胡金铨的侠义有了浑然天地间的载体。
电影开场,解差押着于谦子女步履艰难地走在荒滩上,一边是破落的山坡,一边是隐约的海岸,是台湾地区常见的山海交界之处。而后,朱骥为救于谦子女与番子大战,身处的是稀疏枯黄的树林之中,满是荒凉之感。[龙门客栈]的开场已现出与胡金铨前作迥异的开阔,虽取景山水间,却是一副荒烟蔓草的景象,与胡金铨着力表现的明朝中叶“太监专权,包揽朝政”所致的民不聊生的社会背景颇为契合。
番子们为追寻于谦子女的踪迹而弃马行走,紧张的配乐声中,只见山涧中有湍急的河流,也有险峻的奇石,好一番攀爬,才行至一处黄土平原,隔着一片石滩,就是龙门客栈。胡金铨曾在《胡金铨武侠电影作法》一书中提到,[龙门客栈]的取景是在花莲与台中之间的地带,在西罗大桥附近,是一片辽阔之地,中间山连山。而番子们于此间行走一段,虽不到一分钟,远不及[山中传奇]、[空山灵雨]开首主角于山水间行走所费的笔墨,但已交待了龙门客栈守地之险要,正如剧本中所写:“早年外族内侵的时候,这里曾经是战略上的要塞,一夫当关可阻千军,如今这些已成陈迹。”而如此也预示了接下来两小时内将经历的那一番惊心动魄。
那之后几乎所有的戏都在客栈内及周围平原及河滩上演。直到一众人等逃出龙门客栈,重入崇山之中,那山路一旁山坡上古树参天,一旁临崖处云雾缥缈,连片中众人也看得呆了。胡金铨说过那是一处横贯公路,贯穿于前文提到的那处平原,海拔两千多米,故有云海蒸腾,他在拍摄时偶然见到就拍了下来。于是那一场场正与邪的生死搏杀,就发生在了重重山岚、溶溶薄雾间。胡金铨虽是无意间觅得此景,但那搏杀背后的景,却绝非毫无意义的奇观,而正正是胡金铨钟意的中国水墨丹青之美,就如饱蘸一滴墨在胶片上点下,氤氲开一派江湖的悠远,而且这派悠远,如洛枫所言“与激烈的打斗场面形成松弛与紧凑的张力对比”,就如同山水画中的留白。
徐克对传统山水没有那么浓的兴致,也无耐心如胡金铨般在天地间游目四盼,他求的是视觉上的奇观与形式上的极致。于是,他循着彼时[黄土地]、[边走边唱]、[双旗镇刀客]、[五魁]等片盛行的西北风情,把龙门客栈从宝岛山岚间搬到了敦煌大漠上,“龙门客栈”也因此充溢起一种雄浑之美。
旧版开篇,锦衣卫处决于谦一场戏中的城墙只是背景处的惊鸿一瞥,徐克的摄制组却把宫墙选在了明长城的西部终点——嘉峪关。1992年5月,[新龙门客栈]在嘉峪关前开镜,西大门,曹公公出城。嘉峪关西门在电影拍摄前一年刚耗费一百多万人民币整修,此为首次予人取景。借助天下第一关的雄壮巍峨,[新龙门客栈]有一个气势磅薄又杀气腾腾的开场。
与旧版相同,东厂的番子同样需经过一道峭壁峡谷方能到达龙门客栈,不同的是,出了峡谷,此番所见的龙门客栈却是坐落在大漠风沙之中。吴思远曾提前数月四处探访,方才选定了草木不生、人迹罕至的敦煌戈壁作为客栈所在。因处于沙漠腹地,水、木头等建材的均需从外地运来,故花了一月时间方才搭建而成。于是我们见到了黄土沙丘之上,大漠落日,金镶玉嘹亮的歌声在风沙中回荡,蒙着厚厚尘土的旗幡上写着“龙门客栈”四个大字。
剧组在敦煌拍摄时吃尽了沙漠的苦头,风沙、高温、缺水……他们甚至给远在香港地区的徐克打电话:“我们快活不下去了。”就如同镜头之内我们所看到的,黄沙,黄沙,黄沙,目所及处都是让人绝望的黄沙。而这漫天漫地的黄沙,这也让最后一场大战充满了绝境中的窒息感。虽然整个场景的设置在文化感和古典感上逊色不少,这种因视觉的璀璨而带来的感官刺激却是胡金铨版所远不能及的。
镜头的表演VS武术的表演
关于胡金铨对客栈的热衷早有太多论述,[大醉侠]、[怒]、[迎春阁之风波]无一不是以客栈为叙事重心,正如他自己所言:“客栈是公共的场所,各色人等都会在此交叉进出,容易引起吵架是必然的,电影的戏剧性就比较容易处理。”作为客栈三部曲的第二部,[龙门客栈]近2/3的戏份均在客栈内展开,延续着京剧《三岔口》式的空间美学。
龙门客栈在胡金铨的手下是栋朴拙旧屋,无论屋内的柜台、桌椅,抑或门外的柴垛、竹篓,均是种写实古意。尤其镜头多次对准大门外的影壁,上面画着大大的白圈,胡金铨介绍说因为身处荒郊,会有狼群出没,那个白圈是用来防狼的。胡金铨会为了明朝锦衣卫的一顶帽子而遍寻各种古代文献和画作,能关注到影壁白圈这样的细节也不算稀奇。
龙门客栈的内部布局较为简单,一个柜台,几张饭桌,但有楼梯可通往二楼,有房间,有窗户,“以便创造出一个有深度的、复杂的立体空间。”胡金铨在拍摄之前同样会画分镜,但他的分镜妙在是画在平面图上,每个场面,不同角度,哪里是桌子,哪里是窗口,全都清清楚楚。故而镜头进入龙门客栈后,几次切换,我们就已对客栈内部格局了然。我们可以看到,客栈内部厅堂为方形,柜台为方形,桌椅为方形,门窗为方形,楼上回廊为方形,一个方形框格嵌着另一个方形框格,如电影学者吴昊所言,那是一个“方形陷阱,一个死局”,而最终一个个义士走入方形门框,意寓“自蹈罗网的投栈者”,从而营造出一种极其强烈的紧张感。
旧版唇枪舌剑的文戏发生于客栈之内,而所有武戏均被安排在客栈之外,但新版除了开场和高潮,其余戏份无论文武均在店内进行,客栈内的戏份甚至比旧版还多,也许是因为外景的人力和金钱成本都太高,又也许是徐克为让戏剧冲突更为白热化。
虽然因为徐克招牌式快速剪接、大量特写镜头、及灯光摄影合力营造的迷离空间,我们几乎看不清客栈内的详细格局,但显然徐克把客栈更加复杂化:厅堂不复是方方正正的简单格局,且添了无数道具,如那个可磨粮食亦可作杀人利器的大石磨,增了电影的奇观性;而借助现代技术,打斗空间不再囿于厅堂之内,可以上楼梯、回廊、房间,甚至于在屋顶飞檐走壁,视觉上的刺激感因此升级;此外,徐克还加了用以肢解人体的地下室,以呼应母夜叉孙二娘式的老板娘设定,同样也借了时髦的[电锯惊魂]的惊悚意念。
胡金铨用各种场景和道具,如廊柱、楼梯、干椒大蒜、竹篓大缸,通过镜头的调度,把个狭小的客栈空间经营得趣味十足。而这些场景、道具于新版本中全然变成表现功夫的设计,无法说熟优孰劣,只能借用焦雄屏的话来讲,“胡氏的客栈是镜头的表演,徐克的客栈则是武术指导及演员的表演。”
[新龙门客栈]结尾处,金镶玉一把火烧了龙门客栈,说:“我们离开这个无情无义的地方。”而后策马离去。徐克就这样直接抄了[迎春阁之风波]的结尾,在快意恩仇间毫不犹豫地让客栈化为灰烬,而在胡金铨的版本中,几位义士在夕阳下缓缓远去,龙门客栈依然安身于那山岚之间。对于两个版本,客栈实在有着全然不同的意义,于[龙门客栈],客栈是侠义文化的寄身之所,满是胡金铨的历史忧患与政治隐喻,当然烧不得,而于[新龙门客栈],客栈只是人情荒漠中的一叶扁舟,装载的是俗辣的男女情欲,烧了也罢。
小时候家在电影院后面,看电影从来不买票."龙门客栈"这个电影我和四儿一天看了8遍.一天都待在影院里,破落的排椅映照着布幕上沙漠的光辉,萌发了我对电影最初的热爱.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男人装扮的林青霞,而四儿最喜欢的是那个骚到骨子里的张曼玉.无一例外的,后来的朋友都认为里面最出彩的就是两个人物,在一部应该是大男人为主的电影里,女人的角色更让人难忘,如果说该电影还有一个亮点的话,那就是甄子丹演的那个曹公公,可惜他也只算是半个男人,小时候一直很纳闷,为什么这么强的武侠片里没有李连杰的身影,长大了才想明白,如果有了李,新龙门客栈或许没有现在这样经典,有了他,会削弱整个电影的情节感,的确,他的演技很差.而梁家辉的演技简直发挥到绝唱,周淮安的豪爽、情深、城府都可以在梁的眼神中读到,之后无数武侠巨片,哪个演员哪个角色能到这个地步?武侠片不能偏盖全的说是动作片.
"让我们离开这无情无意的地方,去找周淮安,驾~~"我和四儿从电影院墙上跳下的时候曾经`总是很豪迈的说着.
千里大漠。龙门扑朔。你似流沙。我若过客。
A.排名以片中几场战斗为基础
B.掺杂着推动和主观臆测
1.邱莫言行刺曹少钦
这里有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无论是原版还是重映版都没有把一个BUG给改过来。不知道吴思远同志到底有没有认真把新龙门客栈看一遍?
贾公公和鬼脚七(误....)以及东厂大酱油常言笑大战邱莫言
于是问题出来了,贾公公是何时加入战局的?
如果是较早就加入战局,说明邱莫言能够长时间和东厂四大高手中三大战成平手。邱莫言≈贾洵+常言笑+鬼脚七
如果加入较晚,则邱莫言可能有些招架不住。邱莫言<贾洵+常言笑+鬼脚七
而当陆小川加入战局后,邱莫言看到孩子已被救出,和贾公公过了几招,就溜了。
因为无法证实邱莫言到底是撑不住了还是只是看到任务完成无需逗留,邱莫言战斗力上限硬肛东厂四大天王,最次也是能完胜两个的。
暂且折中,认为邱莫言≈贾洵+常言笑+鬼脚七
至于丹哥嘛,完全不把邱莫言放在眼里,所以丹哥的实力肯定是秒杀邱莫言的。
排行:曹少钦>邱莫言>东厂众人
2.张曼玉和林青霞的扒衣大赛
金镶玉想试邱莫言,结果在身手上被完爆,完完整整最后被扒得一丝不挂,只能在嘴皮子上逞能了。
毫无疑问,金镶玉自带柳叶镖的情况下依旧被邱莫言暴打,邱莫言>金镶玉
排行:曹少钦>邱莫言>东厂众人
邱莫言>金镶玉
3心怀鬼胎三人组
金镶玉摸入周淮安,撞到贾洵,被教训了一顿。
贾洵回来时和周淮安过招,周淮安踢碎桌子,将桌腿打到贾洵的膝盖,小胜一招而借机逃走。
周淮安>陆小川 贾洵>金镶玉 周淮安>贾洵
综合周淮安两战的状况,贾洵的实力应该是强于陆小川的。而且陆小川也是在自带暗器的情况下被制服的。
排行:曹少钦>邱莫言>东厂众人
邱莫言>金镶玉
周淮安>贾洵>陆小川
贾洵>金镶玉
4邱莫言激斗鬼脚七
鬼脚七(就姑且这么称呼吧,反正电影中也没出现他名字)偷袭孩子,邱莫言在过了几十招之后在其额头上留了个记号而告终。
因为我们已经考证过邱莫言的战斗力了,多以本战贡献不大。
排行:同上
5.周淮安金镶玉闹洞房
周淮安和金镶玉“啪啪啪”(可惜是拳来脚往的啪啪啪),周淮安始终摆脱不了金镶玉的纠缠。最后金镶玉分神才让周淮安有机会跳窗走。
从5和2对比,邱莫言能轻松搞定金镶玉,而周淮安还做不到,我们得出来了个遗憾的结论,在主角三人组中,战斗力最高的不是周淮安,是邱莫言....
接下来会继续佐证这个结论。
排行:曹少钦>邱莫言> 周淮安>贾洵>陆小川
邱莫言>金镶玉
贾洵>金镶玉
6.客栈大混战
周淮安大战贾洵和陆小川(不过太短)
金镶玉在怒气MAX下砍翻陆小川,同时还抢了周淮安的人头。
本战中周淮安虽然力肛两人,但是给的镜头太少,很难判断到底达成了战况。但是刚才邱莫言战两人明显更游刃有余,更加佐证了邱莫言强于周淮安的说法。
金镶玉分走一人后,周淮安对付贾洵绰绰有余,贾洵被逼得上蹿下跳,还肩上挂了彩。
而金镶玉虽然有怒气加成,但也可以认为是金镶玉的战斗力强于陆小川的。
但是由于最后金镶玉能够杀贾洵明显是在贾洵慌神的情况下,所以金镶玉逊于贾洵不变。
非常遗憾的是,鬼脚七在追击邱莫言的同时由于友军伤害加上主角光环的缺失跪了........
所以鬼脚七同志的武功非常难排,毕竟他似乎一辈子就只和邱莫言肛上了,最后死的时候还在追邱莫言。
目前只知道邱莫言>鬼脚七。
但是结合3合,在邱莫言强于周淮安的前提下,周淮安几招搞定陆小川,邱莫言几十招打败鬼脚七,鬼脚七的武功至少强于陆小川。
而且一般武侠世界中,善用暗器的十有八九武功不高(某个光明正大发暗器的除外)。
但鬼脚七的武功上限就非常难判断了。
首先东厂三人组中,贾公公地位最高,陆小川比较受贾公公喜爱,鬼脚七由于地位较低总被派去干脏活累活。
但是地位低不等于武功最低啊,鬼脚七终究是被智商低给连累了,所以即使武功高将来估计也难以成为东厂二把手。
考虑到武器的使用,贾洵用的判官笔是非常高难度的武器,而鬼脚七的双刀粗鄙的一些,姑且认为在功夫的角度上,贾洵略胜,但真打起来,贾洵毕竟年纪大了,谁胜还真不好说。
在武力相等的情况下贾洵有智力加成,就让鬼脚七略逊于贾洵好了。
排行: 曹少钦>邱莫言> 周淮安>贾洵>鬼脚七>金镶玉>陆小川
7.宇宙丹大战主角三(四)人组
其实,丹哥作为本剧最强人物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片尾一战,至少说明其战斗力是大于周淮安+金镶玉+受伤状态的邱莫言。
但是周淮安+金镶玉+邱莫言能不能打过就是一个问号了。
因为前文已经提到,邱莫言才是三人组最强战斗力,如果是受伤的金镶玉就没这么麻烦了。
有人说鞑子是个扫地僧级的人物。此言差矣。扫地僧是天龙第一战斗力,唯一的遗憾就是被萧峰打断了俩肋骨。但是鞑子只不过是个奇兵。
鞑子的特点是攻击力强悍,但是防御力非常低。
而且偷袭成功了一次,残一半的丹叔照样差点戳爆了鞑子的蛋蛋。
所以对于丹哥这种级别的高手来说,只要摸清了其路数,干掉鞑子绰绰有余。甚至说鞑子未必打得过东厂三巨头,毕竟人家早已摸熟了他的套路。
很遗憾,丹哥跪倒在了初见杀下。
所以,鞑子在本次战斗力排行属于编外人物。
排行: 曹少钦>邱莫言> 周淮安>贾洵>鬼脚七>金镶玉>陆小川
其他酱油就不做统计了。
总结:
1.丹哥宇宙最强无误。
2.邱莫言比周淮安厉害........这点其实挺出乎我意料,不知道周淮安本人有什么看法。
3.乱箭实在是强悍,丹哥面对自己的黑旗战队有没有存活的可能性都不好说。
4.邱莫言到底能打几个?这简直比三英战吕布还难研究。
5.《新龙门客栈》中,虽然有的人排名很难说,但基本不矛盾,不像《龙门飞甲》。
5.本文纯属娱乐。
我是个做生意的,却做了人生最折本的一笔买卖。
“金壁生辉玉玲珑,好名字。”谁敢说你不谙风情,就算是投石问路,你一副妙口舌也叫我受用无比。到后来,我都不知道,那情分是不是从这最初的开始就有了。
漫漫飞沙看不清你脸孔,但是一把倜傥的笑一样捏住人的心,最早,识得的是你的声。就算我裹的是一身破幌子旗,我也知道,你在心里看了我不止一遍。
店不留人雨留人,多想这雨一直绵绵落到无绝期。
我竟失了由来的信心,怕留不住你。你断然不会是来日的十香肉馅,所以,你成了牵我性命的人。世道就是如此,我挟持不住你就是你挟持我,永远没有势均力敌的平衡。
看见你抚她的脸,如果你的眼神看我的时候是戏谑,那么对她,就是似水情意。
我一早知道她是个女人,但是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人,如果知道,我还会不会留下她?你猜。
我当然要留下她,没有她,你也不会来。
从来没有人在意过我雕的那些萝卜花儿,只有你说它精致,是顺口的话罢,抑或逢场的戏话。但是我愿意当真。这年头能当真的东西真不多,买卖谈好了都要先收银两。
但我愿意让你欠着。
于是,我刺破自己的指头用自己的血染了萝卜花的色,它们本来就不是天山雪莲,要当也只能当曼珠沙华。因为刺疼了才会记得,但是我是舍不得刺你的,你只要把带着我的血的萝卜花带走就可以了。我知道你不是知恩不报的人,但是我不止要你报我一夜。
你竟然开口说到嫁娶,就算我梦寐以求也会猝不及防,这下轮到你得意,“怎么,也吓到你了?”我当然不是惊吓,只是心底被击了一记寒战,就算点过再多蜡烛也会在心思最隐秘处膜拜一对红鸾烛火。如今等到今生梦中良人,却在如此较量中被轻率点破心中隐秘,我当下便知,你当我,一如当这片沙漠,是必经之途,也是路中过客。
其实是连失望的资格都没有的。
一早就看见了结局的,于是抽你那支笛,知其是你心尖所爱,拿来为自己在你心里辟一角位置,憎也好,怨也罢,只要不如同那漫天飞沙,一阵风过,便也不知何处来何处去,散到了无踪迹的天涯。
没有想到,真在这大漠里与你张灯结彩结了连理。
就算我知道,这边是欢欣喜庆的场面,那边是你今生不再见的决心,就算我知道,这或许只得一夜的夫妻情分。在镜前,我依旧欣然梳妆着衫,做你最娇媚动人的新娘,因为这一夜过去,我就是你的妻,亘古不变。
却连这一夜也过不掉。
我最终还是要让你走的,让你们走的,你一早就知道,对不对?你终究是个过客,是这个沙漠的,也是我的。
她身体里的那支箭被你逼出来,直中我们白纸红字的双喜,尽管它本身其实是个幌子。你终于被刺疼了,因为她的伤口。
“身外之物,莫过于此刻之情。”你含情脉脉地望她,终归连被我抢走的那支笛你都看作了身外物。
我在这个客栈里生活了这么久,到了,我带走的唯一一样东西却是她送给你的笛子,为了还给她。我不要你的身外之物。如果我想要的你给不了,那我什么也不要。
你一直是嫌弃这个沙漠的,你说它无情无义。最后它埋葬了她,会不会因此你对它生出留恋来?于是我问你,你会再来龙门客栈吗?你说,你没有勇气面对这个沙漠。
我终于可以欣慰地笑了。
那个时候的审美就是风情之美,现在的审美感觉在下降。。
三步一个青霞, 五步一个曼玉, 甚是享受
张曼玉最后的必杀干嘛不早点用
张曼玉将金镶玉风骚入骨敢恨敢爱的性格刻画的入木三分。林青霞和梁家辉亦将江湖儿女的情怀与抱负演绎的丝丝入扣。其它一众配角个个可圈可点,经典之作。
梁家辉果然比李连杰好多了……
那时甄子丹还没出名,在演大反派,林青霞因为《东方不败》、梁家辉因为《情人》都红到爆,但该片的最大受益人却是张曼玉。那个风骚入骨的客栈老板娘,成了武侠影史上跳不过去的一页。今后恐怕没人能比张曼玉演江湖客栈里的老板娘演得更好了。
我不像你一样,有勇气面对这片沙漠
不似正邪之爭,而是無情(宦官)和有情人的對立,且是精神生理併行:周邱之間的男女之愛、邱金之間的女女曖昧、金周之間的性吸引力、以至孤人小二對喪父姊弟類似親情投射的情誼,再再都是沒陽具便不配有的關係。相較於劇外比劇內陣營還多還雜的洋片典故,這個安排倒是非常的「中國特色」,獨一無二啊。
无法超越的喜欢,风流却不下流,严谨却也狡猾的周淮安。风骚却不下贱,义气却不蠢钝的金镶玉,以及外刚内柔的真女人林青霞。比起后期的沉默气质,我更喜欢这与青蛇时期的张曼玉。每个演员都无出其右,每个节奏都恰到好处。心中最深的火舞黄沙之梦,有余悸更有不舍。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感觉这才是中国的西部片。茫茫大漠里一间小客栈里面各种势力的冲突纠葛。话说原来那双刀鞑子男才是扫地僧般的存在啊。
本片素材来源之一的迎春阁本属于谍战卧底戏。店家双重身份但立场坚定任务明确。徐克只取其女老板和男伙计的角色构成,然后搁到老龙门救孤的故事架构中,并且有意放大了客栈的灰色属性,金镶玉不选边不介入两边通吃。这就使得新龙门更像瑞克酒吧。而在北非谍影的叙事体系中,瑞克是绝对核心,维克多立场固化爱情下风,双向偏弱。徐克不想如此。他习惯塑造三强点的爱情纠葛:周淮安必爱李莫愁,金镶玉只在自多情。可龙门客栈偏偏是她的主场!爱情失意,戏份充足,左右逢源。所以观众仍会觉得张曼玉很出风头。但通片最出风头的一定要交给最低调的那位。个人以为伙计剔骨取法影武者的火枪盲射士卒,小人物突然决定了大事件。不管是否联想太多,至少它遏制了传统武侠强强对决那种极度彪扬的气势,平添几分人算不如天算的黑色反讽意味,更贴合了九零时代思潮。
当年看到最后把甄子丹的脚剃成骨头的时候我还吓了一跳
洞房花烛夜,楼上的周淮安与金镶玉各怀心事暗中较劲,楼下的邱莫言、贺虎等人也与东厂一众“走狗”展开了明争暗斗,战事一触即发
金镶玉,没人能超越
张曼玉真是风骚啊
昨晚看完就去睡了,一觉醒来,脑子里还全是林青霞抱着缸子喝酒时的一滴泪;张曼玉不穿衣服唱歌,裹着“龙门客栈”的旗子从屋顶跳下来,亦正亦邪的眼神让人看不透,只甘愿被她电死;还有梁家辉一句“我没有你那样的勇气面对沙漠”。有些电影就是这样,一切都恰到好处。话说一直以为是徐克拍的啊🤔
这部片子里面最帅的其实是小二
从古到今,多少江湖义气,英雄豪情,都是一壶好酒,一场大醉,一夜好梦。
风情万种的老板娘叫人难忘
一直记得的是那个刮骨小店员,两把刀,舞得飞快